Workflow
比优集团(09893) -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条作出之公告
比优集团比优集团(HK:09893)2025-08-12 18:54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Pizu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893) 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B(2)條作出之公告 本公告乃由比優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 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51B(2)條, 就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l)條,有關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李煦先生(「李先生」) 的資料更新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獲李先生通知,華南城控股有限公司(「華南 城」,與本集團無關的獨立第三方)於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被香港特別行政區高 等法院(「高等法院」)頒令清盤(「清盤令」)。富事高諮詢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鰂 魚涌英皇道979號太古坊濠豐大廈35樓)的周偉成先生及潘路洋先生於二零二五年 八月十一日根據高等法院的規管令獲委任為華南城的共同及各別清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