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600746) - 江苏索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背景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8]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会前三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19] 下设机构 - 下设审计工作组,组长由公司董事或高管担任[5] 主要职责 - 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等[7] 工作组职责 - 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公司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报告等书面资料[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