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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智科技(87359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鼎智科技鼎智科技(BJ:873593)2025-08-12 19:32

内部管理制度议案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03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2]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需60日内补选[13]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会议相关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27]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7]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8]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