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智科技(87359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鼎智科技鼎智科技(BJ:873593)2025-08-12 19:32

会议决策 - 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子议案2.29[3]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报告[12]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报告[14]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7] 持股变动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9] 信息管理 - 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负责重大信息收集等工作,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29] - 董事会秘书需对相关人员进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沟通和培训[29]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担责,造成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9] 信息保密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31] - 公司应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流转保密工作,关注和引导媒体信息发布[3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3]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34]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5] - 制度发布主体为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36]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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