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科技(83766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明阳科技明阳科技(BJ:837663)2025-08-12 19:47

信息披露制度 - 2025年8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3] - 公司应按规定时间编制并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3]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不得披露[14]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披露专项说明等文件[14]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需进行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应披露业绩快报[15] -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违规应纠正并披露[15] - 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应及时改正披露[15] 重大事项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达到标准需及时披露[23] - 召开股东会需提前通知并披露决议公告[23] - 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18]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0] - 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21]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应及时披露[22] 关注金额标准 -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关注[2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披露[2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披露[24]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重大诉讼仲裁需披露[24]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总资产30%需披露[27]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组织编制,经审核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30] - 披露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0]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32] - 相关部门草拟文件初稿应交董事会秘书审核[32]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累计计算达标准需披露进展[25]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管理,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3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日常工作[3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应告知董事会秘书应披露事项[37][38] 信息保密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41]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2] - 应对非正式公告信息严格管理[42] - 与投资者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43] - 商务谈判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43] - 重大事项筹划应采取保密措施,信息失控需公告进展[43] - 第三方公告影响公司需立即披露[44]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及保密制度[46]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47] -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制作、审核、审定签发等流程[48]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48] - 业绩说明会应网上直播且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49] - 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件,法定代表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50] - 参股公司重大事件相关人员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50] - 出现特定情况将追究责任[52]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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