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002372) -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聘任解聘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规定情形下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需充分理由[5] - 原任离职后原则上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7] 信息披露与职责 - 解聘或辞职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6] - 空缺时董事会指定人员代行并尽快确定人选[7] 相关人员与义务 - 聘任秘书时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6] - 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等义务[11] 部门与履职保障 - 公司设证券部协助秘书处理日常事务[12] - 履职受妨碍可直接向深交所报告[11] 违规处理 - 秘书违规董事会建议深交所取消其任职资格等[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