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众股份(603037) -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11] - 特定人员提议时,董事长10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12][13]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3日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后召开[15] - 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董事认可并记录[15]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董事委托遵循原则,一名董事不超两人委托[22]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除特殊规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表决方式为书面或举手,临时可传真、电话表决[26] - 表决意向分三种,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26] 决议情况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1] - 利润分配先出审计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议其他事项[32] 其他事项 - 董事可提请暂缓表决提案[33] - 董事签字担责,异议记录可免责[29][34] - 秘书记录会议,参会人员签名[30] - 董事长跟踪决议实施,可要求纠正[37] - 会议档案秘书保存,期限10年[38][31] - 规则董事会制订,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董事会解释[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