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3年8月7日股份制改制,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7] - 2017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07.4568万元[10]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22]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6,807.4568万股,均为普通股[2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公司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请求召开股东会等多项权利[4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45][4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5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7]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5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设董事长一人[12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135] 交易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85]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7]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9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日通知[195] - 股东会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199]
凯众股份(603037) -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