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制定、修订24项公司治理制度,部分需股东会审议[5][6] 经营范围变更 - 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3] 股份与股本 - 已发行股份数为40,001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1]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可按持股类别获得股利等利益分配,可依法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等[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请求相关部门向法院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16]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股东会审议批准[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2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36][37]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43]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48] 人员任职与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35]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47]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9] -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分别需相应人员过半数或2/3以上通过[50][51]
佳驰科技(688708)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登记、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