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0008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2025年8月13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核修订[1] 工作原则与目的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 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4] 责任与部门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职能部门[10]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7]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由专人负责,变更需尽快公布[8]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并处理相关信息[22] 信息披露 - 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此[8] 说明会规定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需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召开通知[18] - 拟发行新股或再融资,可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择时举行投资者说明会[18] - 需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包括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终止重组等[19] 活动管理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网上直播,应提前公告活动信息[21] - 接待与推广活动前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27]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28] - 接待与推广活动出现突发情况工作人员应冷静处理[23] - 接待与推广活动完成后可披露活动开展情况[23] - 接待和推广活动应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并在定期报告披露[24] 再融资注意事项 - 实施再融资计划时要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23] 违规处理 - 公司人员违反制度规定将视情况处分[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