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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发展(00083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财信发展财信发展(SZ:000838)2025-08-13 18:16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13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核修订[2] - 公司信息披露原则上采用直通披露方式[4] 责任主体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7] - 各部门及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2] 披露流程与时间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事宜,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9]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应在起算日或触及规则披露时点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条件可申请暂缓[17]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31]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34]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无关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34] - 公司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39]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4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46]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4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9] 诉讼仲裁披露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或单项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52]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5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56] 信息报告与交流 - 公司各单位负责人在特定时间点需向总裁或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59] -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时应做好记录并存档[69]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未报告重大事项或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7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7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