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合同金额报告标准 - 采购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7] - 销售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由业务经办人员向责任人报告,责任人组织编写并审核后提交董事会秘书[21] - 需披露的重大信息由董事会秘书提交董事长审定,重要事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批[22] 责任人报告要求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在特定时点应向董事会秘书书面报告[22] - 责任人应报告已披露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包括决议执行、协议变更等[22] - 重大事项涉及逾期付款应报告原因和付款安排[22] - 重大事项主要标的未按时交付或过户,超三个月未完成需报告原因等,此后每30日报告进展[22] - 重大事项有影响股价的进展或变化需报告情况[22]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露内幕信息[24] 责任追究与考核 - 瞒报、漏报、误报重大事项公司追究责任人责任[24] - 董事会办公室建立报告档案,作为责任人考核依据[24]
财信发展(00083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