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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芝生物(43068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新芝生物新芝生物(BJ:430685)2025-08-13 18:16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公司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7] 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需经会议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部分需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6][7] 会议范围 - 除规定事项外,可对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研究讨论[8] 其他规定 - 未设提名等委员会时,会议按规定审查相关事项并提建议[8] - 会议应制作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9] - 公司保证会议定期召开,提供条件资料,承担费用[9] - 制度修改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