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芝生物(430685)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新芝生物新芝生物(BJ:430685)2025-08-13 18:16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 年 8 月 12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 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 50%以上可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 25%[8] 股利派发与审议程序 - 公司需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未按期完成须重新审议[8] 重大投资与现金分配标准 - 重大投资计划指未来十二个月累计支出达特定比例[12] - 无重大投资,现金分配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 10%[13] - 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有不同要求[13] 政策调整与监督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多环节表决通过[16]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情况[18]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披露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19][20] - 董事会未作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需披露原因[20] 其他规定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应扣减其现金红利[21] - 审议利润分配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