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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芝生物(43068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芝生物新芝生物(BJ:430685)2025-08-13 18:17

规则制定 -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3]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1]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11]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12] - 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8] 其他规定 - 不排除1%以上股份股东提名董事权利[19]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2] - 细则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