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芝生物(43068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表决8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3] 人员管理 - 总经理及高管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 - 兼任高管的董事人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 高管离任后三年再被提名需报告买卖股票情况[7] - 高管任职出现不得任职情形应一个月内离职[8] 会议安排 - 总经理会议每季度开定期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可委托副总经理代为主持[17] - 定期会议分析经营计划进展、安排工作、审议事项[16] - 定期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出席,不足则另开[16] - 董事会秘书列席,总经理可邀相关人员列席[16] - 会议结束主持人向未参会成员通报内容[16] - 会议目的含检查工作进度、判断业务目标完成情况等[18]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8] 总经理职责 - 组织制订季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调整优化[22] - 组织拟定年度经营、投资和财务预算方案[22] - 批准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聘任和解聘[22] - 组织拟定员工薪酬与福利制度及工资总额使用计划方案[26] - 拟定对外担保事项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7] - 授权范围内决定重大交易(除担保)[27] - 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7]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