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与生效 -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 - 制度修订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72][73]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年报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报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报在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6] - 预计不能在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9]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19] 业绩预告情形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超50%等七种情形需业绩预告[19]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且相关利润为负需预告[19] - 因财务类强制退市规定被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需年度业绩预告[19] 交易与诉讼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达10%以上或成交金额等满足条件需及时披露[36]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43] 股份变动披露 -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达标准、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7][44][45]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需及时披露[44] - 5%以上股东3个月内减持超1%需预先披露计划[51] 人员相关要求 - 董事、高管任职状态等变化需按规定报备资料和签署承诺书[9][10] - 声明事项重大变化(持股除外)应在5个交易日内更新提交[10] 信息披露责任与程序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成员承担连带责任[53] - 董秘是直接负责人,保管已披露信息资料原件10年[55][63]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披露有相应程序[59][60][61][62][63]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失职违规将处分责任人,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67] - 相关人员未及时报告等问题将追究责任[68][73]
齐鲁华信(83083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