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华信(830832) - 内部审计制度
制度审议 - 公司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2] 审计部职责 - 审计部受董事会领导,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7]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10] -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工作报告[11] - 内部审计人员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12]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每年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18] 审计重点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重点包括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相关制度[14] - 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17][18] 审计流程 - 审计项目立项后编制《审计工作方案》[22] - 《审计通知书》由内审机构发出通知实施审计事项[23] 报告披露 - 董事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形成决议[20]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0]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做专项说明[20] 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保管时间不少于10年[30] - 审计档案借阅需履行必要审批手续[31] 人员管理 - 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与审计事项有关联人员不得参与[8] - 对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监督考核,违规者给予处分[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