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24][26]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之一,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经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财务资助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3种情形下,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对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应履行相应审议程序[14] 担保审议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8]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审议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1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9]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31]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会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44][4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等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7]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50]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2]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33] - 未进行会前登记的股东或代理人,应在会前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出席并表决[30]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作出述职报告[37]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特殊情况除外[48] - 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如任免董事等[48] - 关联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60]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6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5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58]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59] - 股东会结束时间现场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53] - 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56]
齐鲁华信(8308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