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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碁微装(6886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H股适用)
芯碁微装芯碁微装(SH:688630)2025-08-13 18:4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6][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0]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董监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方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25%[15]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9]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2] - 现任董事和高管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13] - 现任董事和高管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13]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通过上交所减持,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减持计划[13] - 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得超3个月[14] - 减持期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董监高应同步披露进展并说明是否有关[15] 违规处理 - 董高违反规定,公司可追究责任,包括处分、收回收益等[17] - 董高违反规定买卖股份,公司视情节处分,造成损失依法追责[18] - 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董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8] - 董高触犯法律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8] - 董高转让股份违反证监会规则,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18] 生效时间 - 本办法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