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科技(688459) - 哈铁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5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5] 审计委员会产生 - 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两月内召开[13]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被拒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审计委员会未按期发通知可自行召集主持[1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长接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主持[19] 财务披露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监督职责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0]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9] 股东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1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19]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21]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2] -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审议意见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每名委员最多接受1名委员委托[23]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会议,建议董事会撤换[24]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