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硅(688432) -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5年以上会计相关全职工作经验[5]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过往任职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提请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不超六年[14]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15] - 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6] 独立董事职责与权限 - 在相关委员会占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8]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2]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需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23]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可举行[25]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5][26] 资料保存与意见出具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10年[29]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含基本情况等内容[30] 报告与通报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 出现不当免职等情形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34] - 公司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4] 工作支持与费用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5] - 发会议通知不晚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并保存10年[35] - 聘请中介等费用公司承担[40] 津贴与保险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41]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