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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硅(688432) -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有研硅有研硅(SH:688432)2025-08-13 19: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0][11] 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相关主体有后续召集权[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如需则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21]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5] - 累积投票制下选举董事选票数计算方式[27] - 累积投票制下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27]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除法定条件)[25]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相关信息[29]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2]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股东可请求撤销[33] - 公告或通知应在指定报刊和网站公布[35]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