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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药业(6883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海创药业海创药业(SH:688302)2025-08-13 20: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8] 需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3] - 公司交易(除担保)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16]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17] 通知与反馈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21]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10日内反馈[22][23]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24] 提案与持股要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0] - 召集股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7] 会议通知与时间间隔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9] - 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3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35] 延期与投票相关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3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范围[36] 主持与表决规则 - 董事长等不能履职时的主持人员推举规则[39] - 违反规定买入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2] - 单一股东等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47] - 股东会决议通过比例要求[49][50]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4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48] - 董事会等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51] - 议事规则施行、修订、解释等相关规定[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