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大科技(87254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担保申报 - 子公司对外担保应提前不少于5个工作日书面申报,决议当日通知董事会办公室披露信息[5]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不足3人无关联董事应提交股东会[7] - 六种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7] - 股东会审议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担保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8] - 为股东等关联方担保,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半数以上其他股东通过[8] 豁免规定 - 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满足条件可豁免部分规定,年报和中报汇总披露[8] 申请流程 - 被担保人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申请及附件[9] 审核表决 - 董事会审核多项申请应逐项表决,不足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应交股东会[11] 独立意见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和年报中对担保发表意见[12] 合同管理 - 提供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且条款明确[14] 日常管理 - 财务部负责统一登记备案、保存资料、按季填报、跟踪监督[14] 特殊情况 - 债务展期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履行程序[15] - 被担保方不能履约,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6] - 法院受理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公司参加分配预先追偿[16] - 按份额承担责任,拒绝超出份额责任[16] 责任追究 - 相关人员造成损失,公司追究责任[16]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