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 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1]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12] - 过往任职有特定情况提名人需关注[13]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得任职情形的不得担任[12] 提名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6]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公司可选举[17] - 股东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18] 补选规定 - 任期届满前解除职务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9][20]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3]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6]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异议[2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8] - 公司为专门会议提供便利支持[30]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3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中小股东指其他股东[38] 述职报告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上一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布通知时披露[33] 知情权保障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情况并提供资料[35] - 会议通知及资料按规定期限提供,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3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6] 履职支持 - 公司提供履职所需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6]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7] 津贴标准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8] 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1]
铁大科技(87254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