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大科技(87254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8]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 不同发展阶段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3] 政策变更与监督 - 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论证、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5]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政策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9] - 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及方案,披露执行情况[19] - 未作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需披露原因[19]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可扣减现金红利[1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通过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