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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合达(301029) - 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
怡合达怡合达(SZ:301029)2025-08-14 16:15

人员变动披露 - 董事辞任公司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人员补选与确定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9] 职务解除与文件移交 - 董事、高管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8] - 董事、高管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完成文件移交[1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5]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5]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十五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