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任期三年[4] 董事会权限 - 有权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7] - 有权决定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事项[7] - 有权决定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的事项[7] - 有权决定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事项[7] - 有权决定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的事项[7] - 审批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8] - 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1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1]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20] 会议表决 - 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关联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2][23] - 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2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2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可多种方式召开,非现场以有效表决计出席人数[15][18] - 实行签到制度,材料存档保管[15] - 除全体董事同意,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16] - 董事应认真阅读材料,独立审慎发表意见[20] - 会议记录含日期、地点、议程、表决结果等[24][25]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可视情况通报[26]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26]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部分不含[28][29] - 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为准[2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经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9]
怡合达(3010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