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点药业(30113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14] 关联交易计算与程序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9]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特定程序并股东会审议[1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董事会审议并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20]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21] -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超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1] - 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或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21]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制度与法律法规等抵触时依后者执行,董事会及时修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