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披露要求与责任 -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 - 董事、高管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5]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30] 审计与停牌规定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4] -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季度报告,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14]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大额赔偿、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7] 异常交易处理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公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21] 报告编制与程序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环节,包括证券事务代表提建议、审计委员会审核等[23] - 临时公告编制、审议、披露程序按相关规定执行[24]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以面谈或电话报告,两日内以书面等方式送达相关文件[25]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进行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8] 档案保存 - 证券部保管定期报告等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10年[3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41] 其他规定 - 公司拟披露信息符合条件可豁免或暂缓披露[43] - 公司应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并实行内部审计制度[46]
西点药业(30113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