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点药业(30113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4][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6] - 证券投资等事项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未达标准的投资由经理批准[7] 投资披露 - 重大投资若交易标的为股权,应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7] - 公司与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的投资事项,一般免于披露和履行相应程序[10] 投资执行与监督 - 业务部门提出投资建议并制定实施计划[12] - 财务总监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审计委员会全程监督项目[12] - 董事会研究评估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并监督执行[15] 其他投资规定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坚持公开招标制,竣工后组织验收和决算审计[13] - 公司委托理财应选合格受托方,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资金情况[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