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西点药业(30113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西点药业西点药业(SZ:301130)2025-08-14 16:16

信息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披露[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披露[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披露[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2] - 诉讼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14] 信息报告流程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三个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20] -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按六种规定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报告重大信息进展情况[21]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2]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23]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5]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报送相关资料[25]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报告制度,指定联络人并报证券事务部备案[25] 责任与生效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责任人责任,导致违规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2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