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30109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8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负债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为重大差错[5] - 涉及净资产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为重大差错[5] - 涉及收入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为重大差错[6] - 涉及利润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元为重大差错[6] 重大信息遗漏认定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未披露属重大遗漏[10]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未披露属重大遗漏[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未披露属重大遗漏[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一定比例未披露属重大遗漏[10] 需关注交易情况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或交易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11] 重大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业绩差异超20%认定为重大差异[11]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超20%认定为重大差异[11] 责任承担与追究 - 公司董事、高管对年报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3] - 董事长等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3] - 因年报披露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财务部查实原因报董事会追责[13] - 情节恶劣从重或加重惩处[14]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从轻、减轻或免处理[15] - 年报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警告等[16] - 季度、半年报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