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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30109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8
雅创电子雅创电子(SZ:301099)2025-08-14 16:3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候选人不得担任[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及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11]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3] 职务解除与补选 - 任期届满前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辞职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原因[14][15]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 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0] 职权行使 - 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聘请中介机构应披露[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专门会议 - 原则上提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半数以上同意可随时通知[29] - 过半数独立董事亲自出席方可举行[25] - 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30]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或投票[30] - 特定事项需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才可实施[30] - 会前提供审议事项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1][33]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其他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现场召开,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34] - 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34][36]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7]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