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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301099)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8
雅创电子雅创电子(SZ:301099)2025-08-14 16:31

网络投票服务 - 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2] - 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并录入信息,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复核[6] - 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东资料电子数据,股权登记日和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6]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8]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于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0] 投票规则 - 股东表决权数量是名下相同类别股份总和,多账户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3] - 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互联网投票受托股份数计入总数,交易系统不计入[15] - 非累积投票提案需明确发表意见,累积投票提案按规则投票[18][19] 中小投资者投票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统计并披露结果[18] 计票与结果处理 - 现场会结束后通过互联网获取网络投票数据[19] - 委托信息公司合并计票,发送相关数据[19] - 公司及其律师确认投票数据合规性并形成表决结果[19] 结果查询 - 股东会结束次一交易日,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通过券商客户端查询结果[19] - 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近一年内网络投票结果[19] 细则相关 - 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 细则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