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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30109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8
雅创电子雅创电子(SZ:301099)2025-08-14 16:31

人员设置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可设副总经理[4][5][6]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聘可连任[11] 授权规则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10%时可签署合同协议[14]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满足一定比例或金额条件时可签署合同协议[14] 报告制度 - 公司成为100万元以上到期债务未清偿民事诉讼被告时,总经理应立即向董事长报告[17] - 总经理应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情况[15] - 年度和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应在董事会定期会议召开20日前提交[27] - 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提交董事长[27] - 董事会或董事长要求时,总经理应在接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报告工作[27] 重大事项界定 - 单笔亏损可能达100万元及以上、累计赊销金额达3000万元、应收账款单笔达100万元及以上逾期30天属重大事项[18]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实行月度例会制度,于每月12日前召开[21]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不少于十年[21] -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于会前至少1日通知出席人员并提供会议材料[23] 考核审计 - 总经理实行与经营业绩挂钩的考核与奖惩办法[29] - 总经理任期内调离、辞职、解聘等需进行离任审计[30] 生效时间 - 本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