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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00201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亿帆医药亿帆医药(SZ:002019)2025-08-14 17:01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4]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4] - 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4]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半年度报告满足特定情形时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4]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5][16]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23]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4]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5]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9] 审计意见处理 - 公司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0]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21]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应执行关联交易审议和回避表决制度[3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等特定情形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5]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35] 报告编制与披露 - 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披露负主要责任,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披露负主要责任[36] - 定期报告由总裁等编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38]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处草拟、秘书审核,不同形式公告按规定审批后披露[38] - 重大信息报告后由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审定或审批后提交深交所披露[39] 暂缓或豁免披露 - 董事会秘书认为信息属特定情形提交董事长,符合规定则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40] 信息发布 - 信息发布由董事会秘书处制定文件,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字后报送监管部门并归档[41] 资料保管 - 董事会秘书处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存期限10年[44]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46] 暂缓、豁免披露后续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50] - 上市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1] 财务数据责任 -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审核披露的财务数据负责[68]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4]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文件应记载相关内容[54]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相关资料保存期限10年[54] - 业绩说明会应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并提前公告[55]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遵守相关规定[55] 信息报告与责任 - 公司各部门和分(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57] - 各部门和分(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57] - 董事会秘书收到特定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需督促通报[58]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相应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9] - 各部门、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追究责任人责任[59]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59]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相关情况向浙江证监局和深交所报告[59]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6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按新规定修订[6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