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0020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8] 补选规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9] 会议召开 -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4] -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或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4] 会议通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5] - 快捷通知2日内无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6] 会议举行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资料提供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不迟于3日提供资料[20] 会议记录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2] 决议规则 - 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21] - 委员表决意向分赞成、反对和弃权[22]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21] -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可通讯方式决议[21] 下设工作组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协调提供财务指标材料[24] 考评程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含述职等程序[25] 规则执行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旧规则废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