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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长峰(600855) -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航天长峰航天长峰(SH:600855)2025-08-14 17: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原名为北京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1986 年 1 月成立,2001 年 1 月更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13] - 1992 年被认定为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1993 年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3][15] - 公司总股本为 16008 万股,每股面额为 1 元[15] 股东大会相关 -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8 月 22 日 14:00 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8 月 22 日 9:15 - 15:00[5] - 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 51 号航天长峰大楼八层 822 会议室[5] - 议案一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其余议案须经半数以上通过[9] 股份相关 - 公司或子公司(含附属企业)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16] - 公司可经股东会决议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在六种情形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1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未按规定执行的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若董事会未执行,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19] -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0]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2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后提供的担保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3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会议,提前 10 日书面通知[38] -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39]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名,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3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41]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42]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 50%以上可不再提取[47]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8]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 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公告[51][53][5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