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600298) -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管理目的 - 树立理念、加强沟通、促进规范、倡导行使权利和理性投资[2][4] 管理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4] 管理对象 - 在册和潜在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4] 沟通内容 - 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6] 工作开展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联系方式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由专人负责[8] 说明会召开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等说明会[9][10] 主要职责 - 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12] 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3] 实施部门 - 证券部负责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具体工作[13] 人员要求 - 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并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14] 培训组织 - 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监管机构等举办的培训[15] 档案数据库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和数据库并按规定存档[15] 活动记录 - 开展活动应记录情况和内容并记入档案,按上交所规定分类和保管[15] 沟通限制 - 避免在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和股票交易时段接受现场调研等[15] 沟通要求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5] 信息交流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以公开信息交流,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6] 信息披露 - 不能以交流代替正式信息披露,泄露未公开信息应及时公告[16] 调研记录 - 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并签字确认[16] 记录表刊载 -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并在E互动平台刊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