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600298) -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薪酬管理范围 - 董事长、总经理等适用,纳入宜昌市国企负责人薪酬管理范围按市国资委办法执行[2] 薪酬考核与确定 - 董事会负责考核确定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其工作小组具体实施[3] 基本薪酬计算 - 人员基本薪酬=董事长基本薪酬*职务系数,董事长基本薪酬增幅不超销售收入与净利润综合增幅[4] 职务系数标准 - 董事长、总经理为1,董事、副总经理0.85 - 0.9,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0.7[5] 薪酬其他规定 - 薪酬考核浮动区间70% - 190%,突出贡献奖励无上限[6] - 月度预发80%,年终预留20%作任期激励薪酬[7] - 岗位变动次月执行新标准,新任职次月按办法执行[7] - 人员按办法领薪,不得领其他收入,公司代扣个税[8] - 新任职人员职务系数分阶段调整,过渡期不超三年[9]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