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六名,职工董事一名[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4] 担保审议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总资产的30%,或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再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或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再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再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对方应提供反担保[9] 补助公告 - 收到单笔政府补助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或者净资产的10%以上,董事会应对外公告[1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6] - 临时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前两日通知全体董事[23] 会议资料 - 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前两日向董事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25]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0]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1] 会议记录与备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24] - 董事会秘书在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24] 规则适用与生效 - 本规则未规定的适用《公司章程》,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28] - 本规则“以上”包括本数[28] - 本规则自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8]
安琪酵母(600298) -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