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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金股份(6039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甬金股份甬金股份(SH:603995)2025-08-14 17:31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3] 报告披露时间与内容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5]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6] 信息披露文件分类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告等)[11][12]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5] - 独立董事负责监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5] 培训与组织工作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培训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6] 需披露的重要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23]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5] 临时报告披露要求 - 首次披露临时报告按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告,不符合要求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承诺2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27]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9] - 中期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9]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1]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4] 子公司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6] 信息报送要求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等会议,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文件报公司董事会秘书[3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42] 信息编制与审核 - 临时公告文稿由证券事务职能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34] - 定期报告草案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5]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办理信息对外公布事宜[40] 信息保密与报告 - 公司相关人员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7] - 重大情形或事件发生时,责任人应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49]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档案应包含姓名等内容[52][54]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除填档案外还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在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55] 档案管理与责任 - 公司证券事务职能部门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档案管理,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56][59] 信息披露责任追究 - 董高应对信息披露负责,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可处分并索赔[62][63] 其他要求 - 公司应按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65] - 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