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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60161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明阳智能明阳智能(SH:601615)2025-08-14 17:3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9]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9] 协议签订与管理 - 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有效期提前终止需在两周内签新协议[6][7]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6] 资金置换与补充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4]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6个月内实施置换[14]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14] 现金管理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1]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可免履行相关程序[2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可免履行相关程序[2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2] 资金检查与披露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5] - 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董事会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27] 资金用途变更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并依程序提交股东会批准[18] -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应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19] 超募资金使用 - 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资金台账管理 - 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25] 违规处罚 - 董事、高管违规使用募集资金,除监管机构处罚外,公司也将处罚并要求赔偿损失[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