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601615)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辞任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任情况[5] 董事补选与解除 - 公司需在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5]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董事职务[6] 董事离任手续 - 董事应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身份信息[7] - 董事应于正式离任起10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9] 董事义务与股份转让 - 董事其他忠实义务在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三年内仍然有效[9] - 离任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3] - 董事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