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尚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1] - 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1] 法定代表人 - 修订后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可向有过错法定代表人追偿[4] 高级管理人员 - 修订后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章程规定其他人员[4] 股份规定 - 修订后公司股份“种类”改为“类别”,同类股份权利相同[4] - 公司或子公司一般不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4] - 为公司利益经决议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5]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股份[6] - 股东查阅、复制材料需提供持股证明[6] - 股东可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违法违规决议[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9] - 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须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集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10] 决议通过比例 - 部分担保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 董事与监事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6][18] - 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25][26] 利润分配 - 最近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2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20%[28] 财务报告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7]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经董事会决议[30] - 本事项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33]
海森药业(00136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