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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00136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海森药业海森药业(SZ:001367)2025-08-14 18: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0] - 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材料至迟不晚于会议召开前一天送达[2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21]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7]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关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可能,监督整改情况[11]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工作计划等[14] 工作流程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决策前期准备,提供相关书面资料[17] - 会议评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将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7] 其他规定 - 相关事项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时由董事会直接审议[22]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2] - 内部审计部门成员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22]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2] - 会议须形成书面记录,委员可要求补充或解释意见[22] - 会议记录由公司保存,保存期限至少10年[22] - 董事会秘书整理归档会议记录和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30] - 出席会议委员对所议事项须保密[31] - 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24] - 实施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