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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00136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海森药业海森药业(SZ:001367)2025-08-14 18:4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3月16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7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1,926,440元,股份总数为151,926,440万股,均为普通股[6][13] 股东信息 - 2017年9月13日,浙江海森控股等6人以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股份,持股比例最高51.52%[15] 股份规定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2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6] 利润分配 - 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最近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7][118] - 子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21]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28][129] - 公司指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为信息披露媒体[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