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森药业(0013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出现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否则可自行召集[8]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否则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9]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0][11]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5] 投票规定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0] 投票权征集与制度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资料保存与实施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5]